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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【3月10日前】关于做好2022年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

    发布者:李志巧(物)  发布时间:2023-02-24  浏览次数:161

    各系(中心),全体实验系列人员:

    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2年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https://my.scut.edu.cn/up/view?m=up#act=up/pim/showpim&id=2170805847178955943,学院开展2022年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考核范围

    考核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实验系列人员(含2022年退休人员),考核时间段为202211日—1231日。

    二、考核内容及要求

    考核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全面考核实验系列人员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的表现,具体如下:

    1.德,将思想政治与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,对师德失范“零容忍”,师德考核不合格则考核不合格。实验系列人员参照教师师德考核执行。

    2.能,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以及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。

    3.勤,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、工作态度、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。

    4.绩,以定量为基础,以质量为核心,全面考核实验教学、公共服务、设备管理、安全管理、实验室综合管理、科研辅助等,重点考核工作绩效,注重依据能力、实绩和贡献评价实验系列人员。2022年年度考核对实验系列人员(不含学院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,以下简称安全员)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计分(工作量计算方法见附件1),工作量分数作为评定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;安全员年度考核参照《威尼斯wnsr9778院级专职实验室安全管理员年度考核评价办法》(附件2)实施。

    5.廉,主要考核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。

    三、考核程序

    根据通知要求,学院成立实验系列人员考核工作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
    组长:向兴华、张勤远

    副组长:梅军、文德华

    成员:杨日福、梅军、黄学勤、叶晓靖、赵宇军、谢再晋、李志巧、梁栋、刘华平

    具体程序如下:

    1.个人总结自评

    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填写附件3(安全员填写附件5),对年度师德表现,教书育人、科研辅助、实验室建设贡献进行总结,填写2022年度各项业绩信息。

    2.院(系)考核

    院(系)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织实施本单位实验系列人员师德考核,提出师德考核建议结果。

    院(系)考核工作小组结合实验系列人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、工作量分情况及在学院(系)各项工作中的综合表现进行评议,提出年度考核建议结果并报学院(系)党政联席会审议。考核建议结果需征求实验系列人员(含非党员实验系列人员)所在党支部意见。

    院(系)将审议通过的考核建议结果在学院(系)内进行公示,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对考核建议结果如有异议,在公示期间向本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,学院(系)应尽快给出复核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本人。公示无异议后将审议的考核建议结果报学校。

    四、考核结果

   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等次。以学院(系)当年实际参加考核人员数量为基数计算优秀、良好数量,其中考核优秀、良好等次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基数的20%30%,不足1人的可按“四舍五入”法确定,小数点后数值累加到下一年度。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:

    优秀: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突出,全面履行岗位职责,高质量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且业绩突出或在实验教学、公共服务、设备管理、安全管理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。

    良好: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良好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较好地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且业绩良好或在实验教学、公共服务、设备管理、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。

    合格: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好,能够履行岗位职责,较好地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。原则上,工作量分低于或等于45分的,考核结果不得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。各学院(系)须根据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(45分)的合格工作量分要求。

    基本合格: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表现一般,基本履行岗位职责,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不够,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效率不高。

   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考核结果为不合格:

    1.师德考核不合格的;

    2.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;

    3.未经学校批准,违规兼职兼薪的;

    4.有弄虚作假行为、学术不端行为的;

    5.除访学、进修、培训、组织外派、产假、无实验教学任务等原因外,实验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规定要求的;

    6.违反学校安全规定,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或给国家、学校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;

    7.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;

    8.违反学校其他相关规定的。

    五、考核结果运用

    考核结果是调整岗位、薪酬、奖惩、年终绩效分配、续订聘用合同以及学院(系)配置内部办学资源的主要依据。

    1.考核结果为优秀、良好及合格者,可续聘原岗位或应聘高一级岗位,续聘及高聘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放年终绩效,2022年年终绩效激励部分分配等次分为A1A2B1B2C1C26个等次,其中A1A2各占考核优秀人数的50%B1B2各占考核良好人数的50%C1C2各占考核合格人数的50%

    2.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不合格者,由所在单位进行诫勉谈话,限期整改。考核为基本合格的,只发放年终绩效基础部分。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者,一般应调整其岗位,不发放年终绩效。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岗位,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,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。

    六、工作安排

    1.2023222日前,各单位成立考核评价工作小组(成员名单及联系人名单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),进行宣传和动员。

    2.310日前,各单位组织实验系列人员按照附件表格填写考核表及师德考核表,填报师德自评、年度考核相关实验教学、设备管理、公共服务等实验室工作业绩数据表格。324日前各单位完成审核工作。

    3.331日前,各单位核实个人考核材料电子版本各项工作内容及数据,评定实验系列人员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建议结果,并提请学院(系)领导班子会(学院为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)研究决定(须有会议记录),考评建议结果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各单位审核并公示完毕后,个人再打印考核材料纸版(双面打印,一式一份)提交给各单位。实验系列人员对考核建议结果无异议的,在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名确认。考核结果为“基本合格”及“不合格”的,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被考核人员。

    4.410日前,各单位填报完成工作小结及汇总表附件6,签字盖章,提交所有考核表和汇总表电子版和纸版(双面打印,一式一份)以及考核结果为“基本合格”及“不合格”人员本人签署意见的书面告知书复印件。

    七、其他事项

    1.考核期内,在校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需要参加2022年年度考核。考核期内,新入职或新聘到岗不足六个月的,不参加考核,但需提交个人工作总结,填写附件4

    2.实验系列人员工作量计算方法(2022年修订)2022年实验系列人员年度考核表等附件材料详见学院公务通知附件。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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